最高法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要兼顾国法天理人情
2021年,时值“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在深化司改中,审判机关如何进行业务革新?司法审判如何秉持“法理情”逻辑规则,关照个案公平正义?
全国两会期间,澎湃新闻特别推出最高法十大业务部门系列专访,借此梳理司法革新的经验和思考,以期探路新时代审判改革。本场访谈嘉宾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何莉。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何莉
谈刑事审判工作:统一涉疫刑案法律适用标准,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
澎湃新闻:去年以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整体情况如何?
何莉:
一年来,人民法院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刑事审判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是各地法院依法审结云南孙小果案、海南黄鸿发案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其中孙小果、黄鸿发等罪犯被执行死刑,社会安宁得到有力维护。
二是积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最高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多个指导性文件,发布26个典型刑事案例,强调严字当头、依法办案,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政策把握尺度。
三是落实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政策,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对故意杀害医生的孙文斌、员明军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为医务人员筑牢安全保障。依法审理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精致死案,亿元注水猪肉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会同有关部门出台适用正当防卫、办理“碰瓷”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四是依法严惩非法集资、内幕交易、逃汇套汇、洗钱等金融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同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是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理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受贿案、原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受贿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向力力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对华融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
六是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正确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出台指导意见规范量刑程序,探索建立量刑智能辅助系统,确保量刑公开公平公正。
谈刑事审判形势:新的犯罪形式和手段不断出现,在精准司法服务上下功夫
澎湃新闻:“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刑事审判工作面临哪些困难和考验?
何莉:
“十四五”时期,我国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任务和前所未有的机遇挑战。
一是人民群众提出了新期待。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伸,对刑事审判的质量与效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司法服务的精准化与个性化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犯罪态势发生了新变化。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严重暴力犯罪逐步减少,伴随着刑法修正案的出台,危险驾驶等轻罪案件大幅上升。同时,新的犯罪形式和手段不断出现,传统犯罪向网上蔓延,涉众型犯罪增多,追赃挽损难度大。准确把握、妥善应对犯罪态势新变化,发挥刑事审判预防犯罪、促进社会治理的作用,成为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
三是科技发展带来了新挑战。现代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一方面给刑事司法工作带来难得机遇,证据内容更丰富,调查取证更方便。另一方面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出现大量科技类犯罪和职业类犯罪,增加了办案难度。对此,法官必须加大科技知识储备、增强科技证据运用能力,积极适应科技发展带来的工作要求。
澎湃新闻: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人民法院如何加强刑事审判工作?
何莉:
面对新时代的新形势、新要求,人民法院在提供更加精准的刑事司法服务上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精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人民法院要立足形势发展变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残害未成年人、危害公共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果断出手依法重判。同时,也要准确把握刑法的功能,把刑法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手段,保持应有的谦抑性。
二是精准贯彻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人民法院在办案中要依法把握案件性质和具体情节,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和预防惩治犯罪的实际需要,全案考察、综合权衡,聚焦锋芒打击重点,该重判的重到位,重到足以威慑犯罪,该轻判的轻到位,在法律范围内充分体现政策,确保罪责刑相适应。例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充分考虑各地分级差异化防控形势任务,对高风险地区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给人民生命健康造成巨大威胁的案件,坚决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而对低风险地区情节一般、对疫情防控没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则适当控制惩治力度,依法稳妥处理,效果良好。
三是精准适用法律,严格公正司法。司法机关用自身的专业性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特别是对于那些法律判断与公众认知差异较大的案件,法律适用和量刑上众说纷纭的案件。例如,聂树斌关联案件王书金强奸杀人案,聂树斌平反后,人民法院并不因为王书金已经背负数条人命,其自己供认就轻易认定是其作案,同样因证据不足,没有认定王是该案的真凶,显示出人民法院的法治定力和坚守法治的鲜明立场。
澎湃新闻:国法之外亦有人情。一些重大刑事案件往往会受到舆论热议,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实现法理情相统一?
何莉:
刑事审判牵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这些案件,人民法院在坚持严格依法裁判的同时,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精神实质,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认知融合起来,做到既恪守法律,又通达情理,兼顾国法、天理与人情,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同和信赖。
实现裁判结果法理情相统一,首先要立足于案件事实,把案情搞明白、把事理搞清楚,这是前提和基础,还要立足于法律,把法律作为裁判的底线。这里的法律,不仅指具体法律条文,还包括指导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蕴含其中的立法目的和法条背后的价值追求等法理精神,要避免简单将案件与法条“对号入座”、断章取义、罔顾常识、不讲人情。
就刑事审判而言,定罪量刑时既要考虑刑法分则条文,也要考虑刑法基本原则、立法目的和价值导向,还要考虑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才能实现案件得到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
谈未成年人审判:对极个别量刑不当案件启动审判监督,起草涉性侵司法解释
澎湃新闻:近年来,一些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刑法最近修改也有所回应,请问人民法院在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有哪些举措?
何莉:
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对于极个别由于对法律适用和司法政策把握不准、导致量刑不当的案件,及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依法纠正改判,确保司法公正。
近年来,最高法院先后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拐卖、性侵害、虐待儿童、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等犯罪出台了一系列司法政策文件,织密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网络。举办业务培训、发布典型案例,提升法官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理念和业务水平。
此外,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开展法治宣传,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救助,形成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行政保护相衔接的综合保护格局。去年以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接续修订,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了局部调整,加大了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着手针对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性侵害未成年犯罪的法律适用、量刑把握等问题,研究起草司法解释,确保立法精神得到准确贯彻落实,加大惩治力度,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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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 琳
排版:孟祥宇
审核:刘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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